苑紫青 851万字 连载
《宋朝官场通例》
君抚大夫,抚内命妇;大夫抚室老,抚侄娣。君大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,不冯庶子;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、庶子,庶子有子,则父母不冯其尸。凡冯尸者,父母先,妻子后。君于臣抚之,父母于子执之,子于父母冯之,妇于舅姑奉之,舅姑于妇抚之,妻于夫拘之,夫于妻于昆弟执之。冯尸不当君所。凡冯尸,兴必踊。
麻者不绅,执玉不麻。麻不加于采。国禁哭,则止朝夕之奠。即位自因也。童子哭不偯,不踊,不杖,不菲,不庐。孔子曰:“伯母、叔母,疏衰,踊不绝地。姑姊妹之大功,踊绝于地。如知此者,由文矣哉!由文矣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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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章节:忽悠,接着忽悠!(2024-05-23)
更新时间:2024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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